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我看到一个秃头,不过只看到它的顶部,就是头顶骨;我听说,那些一年内就要死去的人就会看到这种异象,于是他们便做好准备。木星人并不害怕死亡,只怕离开妻子,孩子或父母;因为他们知道自己死后仍继续活着。他们知道自己不会丧命,因为他们就要上天堂了。所以,他们不将其称为死去,而是称为变成天堂。在木星,那些生活在真正的婚姻之爱中,并如父母所应该的那样照顾自己的孩子之人不会死于疾病,而是平平安安,好像睡着了;就这样从这个世界转到天堂。
按我们地球上的年龄来算的话,木星人死亡时的年龄是三十岁。他们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死去,是出于主的旨意,以免人口增长过多,超出这个星球所能承受的。他们到了这个年龄后,就不肯像那些还没有到这个年龄的人那样被灵人和天使引导;因此,灵人和天使很少靠近那些年纪大的人。他们发育成熟的速度远比我们地球人快得多,并且在刚成年,即青春萌动时就结婚。然后,他们的快乐就是爱自己的妻子或丈夫,照顾自己的孩子。诚然,他们也将其它快乐称为快乐,但相对来说都是外在的快乐。
4197.“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它将永远如此,因此它的性质又一次被描述。这从“堆”、“证据”、“今日”和“起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堆”是指良善(参看4192节);“证据”是指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如下文述;“今日”是指永恒(2838, 3998节);“起名”是指基本性质(144, 145, 1754, 2009, 2724, 3421节)。那良善的具体就包含在“迦累得”这个名字中;因为在古时,当某个事物取名时,这个名字就包含该事物的基本性质(340, 1946, 2643, 3422节)。由此可见“拉班说,今日这石堆作你我中间的证据。因此给它起名叫迦累得”表示什么,即表示此处“拉班”所表良善与主之属世层的神性良善结合、因而主与外邦人通过良善结合的证据;因为该良善就是“拉班”现在所代表的(4189节)。属于该良善的真理就是为那结合作见证的;然而,只要他们活在世上,他们的良善就在边上,因为他们没有神性真理。尽管那些处于该良善,也就是过着彼此仁爱生活的人没有直接来自神性源头,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但他们所拥有的良善并没有被关闭,而是能被打开的那种。而且在来世,当他们接受有关信之真理和主的教导时,它就被打开。基督徒则不然。对他们当中那些过着彼此仁爱的生活之人,尤其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来说,甚至在他们活在世上时,直接来自神性源头的良善就存在,因为他们拥有神性真理。因此,他们无需这类教导就可进入天堂,只要他们的真理不含必须先被驱散的虚假。但那些没有过着仁爱生活的基督徒则向自己关闭天堂,并且他们当中许多人关闭到它无法被打开的地步。因为他们知道真理,却否认它们,即便不在口头上,也在心里强硬反对它们。
拉班先以自己的语言将这堆称为“伊迦尔撒哈杜他”,之后以迦南的语言,这堆名为“迦累得”;而事实上,这二者意思差不多,这是为了聚在一起并由此结合的缘故。以迦南的语言说话,或说“迦南的方言”表示回应神性;因为“迦南”表示主的国度,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1607, 3038, 3705节);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当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座城说迦南的方言,又指着万军之耶和华起誓。当那日,在埃及地中央必有为耶和华筑的一座坛;在埃及的边界上必有为耶和华立的一根柱。这都要在埃及地为万军之耶和华作记号和证据。(以赛亚书19:18-20)
“见证或证据”(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因此,“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的其它经文可以看出来。“证据”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书亚记:
约书亚对百姓说,你们选定耶和华,要事奉祂,你们自己作见证吧!他们说,我们就是见证。你们现在要除掉你们中间的外邦神,专心归向耶和华以色列的神。百姓对约书亚说,我们必事奉耶和华我们的神,听从祂的声音。当日,约书亚就与百姓立约,在示剑为他们立定律例典章。约书亚将这些话都写在神的律法书上,又将一块大石头立在耶和华圣所旁边的橡树下。约书亚对众民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所以要向你们作见证,免得你们背弃耶和华你们的神。(约书亚记 24:22-27)
“见证”在此明显表示确认,就是对约、因而对他们与耶和华结合的确认;因为“约”表示结合(665, 666, 1023, 1038, 1864, 1996, 2003, 2021节)。由于若非通过良善,与耶和华或主结合是不可能的;而良善若不从真理获得其真正性质,就不可能产生结合,故可知,“见证”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此处所表良善是指与耶和华或主的结合,这种结合通过他们选定祂,要事奉祂而实现;作出确认的真理以“石头”来表示;因为“石头”表示真理(643, 1298, 3720节)。就至高意义而言,“石头”是指主自己,因为祂是一切真理的源头,祂因此被称作“以色列的磐石”(创世记49:24);经上还说“看哪!这石头可以向我们作见证,因为是听见了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一切话。”
启示录:
我要使我那两个见证人,穿着麻布,说预言一千二百六十天。这二人就是那两棵橄榄树,两个灯台,立在大地之神面前的。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出来,烧灭仇敌;这二人有权柄叫天闭塞。他们作完见证的时候,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过了这三天半,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启示录 11:3-7, 11)
此处所提到的“两个见证人”是指良善与真理,也就是有真理在其中的良善和由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二者在人心里得到确认;这一点从经上说这两个见证人是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明显看出来。因为“一棵橄榄树”是指这种良善(参看886节);“两棵橄榄树”表示属天良善和属灵良善。属天良善本质上是对主之爱,属灵良善本质上是对邻之仁。“灯台”是指属于这两种良善的真理,蒙主的神性怜悯,这一点等到论述灯台时就会清楚可知。正是这些良善与真理拥有关闭或打开天堂的权柄(参看22章序言)。“从无底坑(即地狱)里上来的兽必把他们杀了”表示教会内良善与真理的荒废;“有生命的灵气从神那里进入他们里面,他们就立足站了起来”表示一个新教会。
由于在古时,堆用作证据,所以后来的祭坛也用作证据,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书亚记:
流便人、迦得人说,你们看我们列祖所筑的耶和华坛的样式,这并不是为献燔祭,也不是为献别的祭,乃是为作你我中间的证据。流便人、迦得人给坛起名叫证坛,在我们中间证明耶和华是神。(约书亚记22:28, 34)
“坛”表示爱之良善,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自己(921, 2777, 2811节)。“证明”(witness)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的确认。
由于“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通过真理对良善,以及对源于良善的真理的确认,故就至高意义而言,“见证”(witness,或译证据、证明)表示主,因为主就是那作出确认的神性真理,如以赛亚书:
我必与你们立永约,就是应许大卫那可靠的恩典;看哪,我已立祂作万民的见证,为万民的君王和司令。(以赛亚书55:3,4)
启示录:
并那诚实作见证的,从死里首先复活,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来的。(启示录1:5)
又:
这些事是那为诚信真实见证的,神工之初始的说的。(启示录3:14)
在代表性教会有这样的要求:真理必须建立在两三个证人,而不是一个证人的证词上(民数记35:30; 申命记 17:6, 7; 19:15; 马太福音 18:16);这个要求源于以下神性律法:良善不是由一个真理,而是由许多真理来确认的。因为与其它无关的一个真理不能确认它,只有许多真理才能,因为从一个真理可以看到另一个真理。单独一个不能赋予良善任何形式,因而不会显明良善所拥有的任何基本品质,但以一个系列联系起来的许多个则能。因为正如一个音符不能产生任何旋律,更不用说完全的和谐了,一个真理同样不能成就任何事。这就是要求有两三个证人的律法来源之处,尽管从表面上看,它似乎来源于世俗的法律。然而,一个不会违背另一个,这一点也是十诫的情形,如前所述(2609节)。
“证词或法版”(testimony)表示真理植根于其中的良善,和良善所产生的真理,这一点从刚才所述可推知,也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写在两块石版上的十诫是以一个词,即“证词”来称呼的,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在西乃山和摩西说完了话,就把两块法版(two tables of the testimony)交给他,是神用指头写的石版。(出埃及记31:18)
又:
摩西下山,手里拿着两块法版,这版是两面写的。(出埃及记32:15)
由于两块法版被放在柜里,故这柜被称为“约柜”,如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必将把我所要赐给你的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 25:16, 21)
摩西又取了法版放在柜里。(出埃及记40:20)
又:
我要与你相会,又要从法柜二基路伯中间的施恩座上,和你说。(出埃及记25:22)
利未记:
使香的烟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利未记 16:13).
民数记:
你要把这十二根杖存在会幕内法柜前。(民数记17:4)
这柜由此也被称作“法柜”(还可参看出埃及记25:22;31:7;启示录 15:5)。
故十诫被称为“法版”(testimony),因为它们是立约的条件,因而主与人彼此结合的条件。这种彼此结合是不可能的,除非人遵守这些诫命,不仅外在形式上遵守,内在也要遵守。至于这些诫命的内在形式是什么,可参看前文(2609节);所以,这就是“法版”(testimony,或译证词)所表示的通过真理所确认的良善,和源于良善的真理。正因如此,这两块石版也被称作“约版”;柜被称作“约柜”。由此可见在圣言中,“法版”的真正意义是什么(如申命记4:45; 6:17, 20; 以赛亚书 8:16; 列王纪下17:15; 诗篇19:7; 25:10; 78:5; 93:5; 119:2, 22, 24, 59, 79, 88, 138, 167; 122:3-4; 启示录6:9; 12:17; 19:10)。
9942.“要用细麻线的织工织内袍”表从属天之爱的真理发出的属灵国度的至内在事物。这从亚伦的衣服和“细麻”的含义清楚可知:亚伦的衣服一般是指毗邻属天国度的属灵国度(参看9814节),内袍因是这些衣服当中最里面的,故表示该国度的至内在事物,“亚伦的内袍”表示直接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国度中的神性真理(参看9826节);“细麻”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参看9469节)。论到这内袍,经上说它要用织工来织,织工是指编织工所织的东西;“织工”表示来自属天层之物(9915节)。在原文,表达“织工”的那个词也表示“编织”。
这个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编织工的手工作成的,这一点从出埃及记下面的经文明显看出来:
他们拿细麻线、用编织工的手工为亚伦和他的儿子作内袍。(出埃及记39:27)
内袍之所以是织成的,也就是用细麻线织成的,是为了让它可以代表直接从属天层发出之物;相对之下,它类似于属天层的一个延续。事实上,从属天层发出的事物类似从人心智的意愿发出之物;因为属于一个人的理解力的一切事物都是从他的意愿发出的。相对于那些由外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可以说是从它那里延续来的。因此,那些由内在从意愿发出的事物主要有对真理的情感;因为存在于理解力里面属于爱的一切情感都是从此人的意愿流入的。天堂也有类似情形,在那里,属天国度对应于人的意愿,属灵国度对应于他的理解力(参看9835节)。由于亚伦的衣服代表毗邻主的属天国度的其属灵国度(9814节),所以内袍代表那里的至内在之物,因而代表从属天国度发出,离该国度最近之物;因为内袍是最里面的衣服。由此明显可知为何内袍是织成的,或用织工作的,又为何由细麻线来作。因为“织物”表示来源于意愿或属天层之物(9915节),“细麻”表示源于属天之爱的真理(9469节)。
圣言其它地方的“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之物发出的属灵之物,如那人和他妻子吃了知识树之后,经上说耶和华为他们作“皮衣”(创世记3:20, 21)。没有人知道这些“内袍”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除非这个故事细节的内义被揭开;所以有必要解释一下。那里的“那人和他的妻子”表示属天教会,作为丈夫的那人自己表示良善方面的属天教会,他的妻子表示真理方面的属天教会;这真理和这良善是属天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但当该教会堕落时,这种堕落通过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之真理而发生,在内义上由蛇的劝诱来表示,属天教会堕落后的这第一个状态就是此处所描述的,它的真理由“皮衣”来描述。
要知道,在创世记第一章,天地的创造在内义上表示并描述了那时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因而属天教会的建立;“园子”表示并描述了那个教会的智慧和聪明,吃知识树表示并描述了由于基于记忆知识推理神性事物所导致的它的堕落。意思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对这些章节的解释中关于这个主题的说明可以看出来。因为创世记头几章所包含的一切事物都是虚构的历史,就其内义而言,是关于属天教会成员的新造或重生的神性事物,如前所述。这种写作方式在上古时代是惯常的,不仅在属于教会的人当中是这样,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也是这样,如在阿拉伯人、亚兰人或叙利亚人和希腊人当中,这从那些时代的书籍,无论圣的还是俗的明显看出来。
所罗门正是模仿这些书写了雅歌,因为所罗门是从这些书中得到它的;事实上,这本书并不是一本圣书,因为它不像圣书那样里面包含一系列天上的神性事物。约伯记也是古教会的一本书。经上,如摩西五经(民数记21:14, 15, 27 ff)还提到现已遗失的古教会的圣书。这些书的历史部分被称为“耶和华战记”,它们的预言部分被称为“诗歌”(参看2686, 2897节)。被称为“耶和华战记”的历史部分的风格就具有这种性质,这一事实从摩西所摘录并引用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因此,他们的历史叙述接近于一种预言的风格,具有这种性质,小孩子,以及简单人可以将这些事物保留在自己的记忆中。上面(民数记21章)所提到的那些书是神圣的,这一点从现存于21章28-30节的部分内容明显看出来,可与耶利米书(48:45, 46)相对照,那里有类似的话。在教会之外的人当中,这种风格是那时最常使用的,几乎是唯一的风格,这从那些教会之外的作家所写的寓言或神话传说清楚看出来;他们将是非对错的道德观念,或诸如属于情感和生命的那类事物都包裹在这些寓言或神话传说中。
在真实而非虚构的历史叙述中,就是像创世记头几章虚构的历史章节之后出现在摩西五经中的历史,以及出现在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列王纪中的历史,“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从属天真理和良善发出的属灵真理和真理之良善。要知道,属灵真理和良善就是在中间或第二层天堂的属灵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但属天真理和良善则是在第三或至内层天堂的属天天使所享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摩西五经提到,约瑟的父亲以色列给了他儿子约瑟一件彩衣,他的哥哥们为此感到恼火,后来就剥了这彩衣,把它染了血,打发人送到他们父亲那里(创世记37:3, 23, 31-33)。这一切都真实的历史;由于它们里面,也就是其内义里面同样包含天堂和教会的神圣事物,因而包含神性事物,所以“彩衣”(tunic of various colors)表示约瑟所代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这是一种从属天层发出的属灵真理和良善的状态(参看3971, 4286, 4592, 4963, 5249, 5307, 5584, 5869, 5877, 6417, 6526, 9671节)。因为雅各所有的儿子都代表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在自己适当秩序中的那类事物(3858, 3926, 4060, 4603, 6335, 6337, 6397, 6640, 7836, 7891, 7996节)。但在上面所提到的那一章,他们代表对立面。
包含在圣言书卷,无论历史书卷还是预言书卷中的一切事物都是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的代表,并用来表示这些事物,所以在诗篇,“王的女儿”描述了对属灵真理的情感,她的“衣服”描述了真理本身:
有列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最美的俄斐金饰站在你右边。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民中的富人也必求你的脸面。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她要穿刺绣衣服,被引到王前。(诗篇45:9, 12-14)
“女儿”一般表示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因而也表示教会(参看2362, 3024, 3963, 9055e节);当论及主时,“王”表示神性真理(2015, 2069, 3009, 4581, 4966, 5068, 6148节)。由此明显可知,该诗篇所讲述的关于王的女儿的这一切事物都表示教会中诸如属于对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的情感的那类事物。经上说“推罗的女儿必带来供物”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推罗”表示这些认知或知识(参看1201节)。“民中的富人”所表相同,因为“富人”在灵义上只表示关于良善和真理的认知或知识,并不表示别的(1694, 4508节)。由此明显可知“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裳是用金线织的”表示什么;因为她的“衣裳”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tunic),这从这个词在原文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因为在原文,这个词表示贴身的衣裳。它是指一件内衣或里衣,这一点清楚可见于约翰福音(19:23, 24),那里提到主的里衣,这里衣在诗篇(诗篇22:18)同样被称为“衣裳”。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13:18),在那里,经上说,王的女儿(经上译为公主)穿着彩衣,如下文所述。诗篇中“金线织的”与“亚伦内袍用织工织的”所表相同,原文用的是相同的词。至于她被引到王前所要穿的“刺绣衣服(或刺绣内袍)”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9688节)。
由于王的女儿和她的衣服或内衣表示这类事物,所以那个时代王的女儿或公主就穿这种衣服,这清楚可见于撒母耳记下:
那时她玛穿着彩衣,因为王的女儿都是这样穿的。(撒母耳记下13:18)
由于内袍(tunic,或译内衣,里衣、上衣、衣服等)代表属灵良善和真理,故可以看出“亚伦的内袍”表示什么,以及本章下一节所提到的他儿子的内袍表示什么;在那里,经上说他们“要为亚伦的儿子作内袍,腰带,裹头巾,为荣耀,为华美”。由于他们的内袍代表这些神圣事物,所以经上说,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因用凡火上香被天上的火烧灭,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利未记10:1-5)。“凡火”表示来自某个其它源头,而非天堂之物的爱,因为在圣言中,“圣火”是指天上或神性的爱(6832, 6834, 6849, 7324, 9434节)。因此,由于亚伦的儿子所做的事,他们的“内袍”所表示的属灵良善和真理被玷污了,这就是为何他们穿着内袍被抬到营外。
在弥迦书,“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所表相同:
我的民因衣裳起来如仇敌,你们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弥迦书2:8)
在这段经文中,“里衣”在原文是用另一个词来表述的;然而,所表示的仍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剥去那些安然经过之人身上的里衣”表示剥夺那些过着一种简单良善生活之人的属灵真理;“因衣裳起来(视人)如仇敌”表示由于他们所认为的真理而向他们行恶,而事实上,只要处于良善,没有人会由于凡他以之为真理的而受到伤害(1798, 1799, 1834, 1844节)。
由此可见马太福音中的“里衣”表示什么:
耶稣说,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不可指着地起誓,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马太福音5:34-37, 40)
人若不知道在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是何状态,就不可能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因为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与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同在的良善和真理的状态,对他们来说,一切真理都住在里面,铭刻在他们心上。因为对主之爱的良善引导他们认识一切真理,并且认识得如此透彻,以致他们从来不像属灵国度里的天使那样去推理它。因此,当提到真理时,他们只是说是,是;或说不是,不是;事实上,在属天国度,他们甚至不提信。关于这些天使的状态,可参看9277节所提到的地方。由此明显可知,“不可起誓”这条禁令是什么意思;因为“起誓”表示确认真理(3375, 9166节),确认真理在属灵国度通过运用理性和取自圣言的记忆知识来进行。“告,想要拿里衣”表示争论真理,以及想要说服别人相信某事不是真的;“里衣”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属天之人会让各人去持守各自的真理,而不会和他继续理论。
在马太福音的另一处,“里衣”(tunic,或译内袍,内衣、上衣、衣服等)也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
耶稣差这十二个人去传天国,说腰袋里不要带金银铜钱;途中不要带行囊,不要带两件里衣,也不要带两双鞋和两个拐杖。(马太福音10:5, 7, 9, 10)
这些话代表那些处于从主所获得的良善和真理之人根本没有来源于他们自己的任何良善或真理,相反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皆来自主。因为十二个门徒代表所有处于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之人,在抽象意义上代表源于主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3488, 3858e, 6397节)。“腰袋里的金银铜钱”和“行囊”表示源于自我,而非源于主的良善和真理;“里衣、鞋和拐杖”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里衣”表示内层真理,或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鞋”表示外层真理,或属世层中的真理(1748, 6844节),“拐杖”表示真理的能力(4876, 4936, 6947, 7011, 7026节)。然而,“两件里衣”、“两双鞋”和“两个拐杖”表示既来源于主,也来源于自我的真理及其能力。他们被允许有一件里衣,一双鞋和一个拐杖,这一事实明显可见于马可福音(6:8, 9)和路加福音(9:2, 3)。
一旦从这些例子知道“里衣”表示什么,那么“主的里衣”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对此,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
他们就拿衣服分为四份,每兵一份;又拿里衣。这件里衣原来没有缝儿,是从上头整片织成的。他们就说,我们不要撕开,只要拈阄,看是谁的。这要应验经上的话说,他们彼此分了我的外衣,为我的里衣拈阄。兵丁果然做了这事。(约翰福音19:23, 24; 诗篇22:18)
若运用在某种程度上被光照的理性想一想,谁看不出这一切表示神性事物?否则经上怎会在大卫诗篇中预言它们呢?然而,没有内义,因而没有从内义所获得的知识,没有人知道它们表示什么;也就是说,没有人知道“衣服”、“拈阄”、“分它们”、“里衣”、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以及“士兵”分别表示什么。从内义明显可知,“衣服”表示真理,“主的衣服”表示神性真理;“拈阄”和“分它们”表示把这些真理拆散并驱散它们(9093节);“里衣”表示从神性属天层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与“亚伦的内袍”所表相同,因为亚伦代表主;它“原来没有缝儿”,或“从上头整片织成”与描述亚伦内袍的“织工”所表相同。里衣没有分开表示直接从属天层的神性真理发出的属灵层的神性真理无法被驱散,因为这真理是圣言的内在真理,就是诸如与天上的天使同在的那种。
当经上说“兵丁做了这事”时,意思是说,这事是那些本应为真理而争战的人,也就是有圣言在中间的犹太人行出的,但他们具有这样的性质,他们会驱散它。因为他们虽有圣言,却不愿从圣言知道主就是弥赛亚,是那要到来的神的儿子。他们也不愿知道关于圣言内在意义的任何事,只想知道外在意义;他们还抽取外在意义用来服务于他们自己的爱,这些爱都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他们还由此用来支持从这些爱中涌出的欲望。“分主的衣服”就表示这些事;因为凡他们对主所行的,都代表那时在他们当中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状态;因此,他们对待神之真理的方式就是他们对待主的方式。在世时的主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参看 9199e, 9315e节所提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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